在“投资者保护宣传月”期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响应行业加强投资者教育的诉求,组织公募基金管理人、外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券商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协会投资者教育专委会单位,召开基金行业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座谈会。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和市场二部的相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就基金行业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展开深入探讨。参会机构围绕投资者教育的基本定义、工作目标、指引适用范围、评估体系等内容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会议认为,当前投资基金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投资工具,在服务居民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协会组织制定工作指引意义重大。会议指出,一是投教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制定指引并进行工作评价十分有必要,有利于形成行业合力;二是投教工作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应重点关注普及基金基础知识、倡导理性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揭示投资风险、告知投资者维权途径,有必要与具体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活动适当区分。三是工作指引应充分考虑当前中国基金投资者的发展特征并借鉴国际上成熟的投教规则,底线约束与鼓励性要求相结合,引导基金行业回归本源,一切以投资者利益为先。此外,会议还讨论了投教工作与品牌宣传、投资者适当性、基金投顾业务等结合的可能性。
下一步,协会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认真研究、吸取参会机构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制定符合行业特点与发展规律的基金投教工作指引,树立基金投教“一盘棋”的全局思想,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引导市场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职能,夯实基金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将基金投资者保护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