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正式实行。小编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部分投资者将只能购买最低风险等级的基金,购买基金的手续将变多,但普通投资者将享受到特别保护。
一、选基金?风险承受能力最合适的!
不少基民有过这样的经历:凭借三分了解七分直觉买入一只基金,没想到出现了超预期的大幅波动,苦恼之下无奈地赎回。这种情况意味着,这只基金超出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是一只合适的基金。
那么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怎样挑选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呢?这次,监管机构给出了如下适当性匹配规定:
表:普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产品风险等级 |
产品参考因素 |
普通投资者类型 |
R1 |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好、不含衍生品,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C1(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C2、C3、C4、C5 |
R2 |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好、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C2、C3、C4、C5 |
R3 |
产品结构较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衍生品以对冲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C3、C4、C5 |
R4 |
产品结构较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估值政策较清晰,一倍(不含)以上至三倍(不含)以下杠杆。 |
C4、C5 |
R5 |
产品结构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很高,投资标的流动性差,估值政策不清晰,三倍(含)以上杠杆。 |
C5 |
也就是说,未来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将得到基金募集机构提供的适当性意见,根据适当性意见再审慎决定购买基金,对风险的把握变得更容易啦!
表格中R1~R5对应的具体基金产品和匹配规则将由基金募集机构决定,并于今年年底前上线新系统以落实新规。如果您是老客户,购买不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服务时,将不受新规影响。除了适当性匹配之外,普通投资者还享有更多的回访、更充分的风险提示等保护措施。
二、想买基,先填卷
对于新客户,应如何判断自己属于C1~C5中的哪类投资者呢?方法很简单,就是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及《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填写完成后递交相关证明文件,基金募集机构将对投资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和判断。最晚在核实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就可知道自己的投资者类型啦。
小伙伴们在填写过程中,需要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如果重要信息发生变更,也需及时告知基金募集机构。
三、如何购买“不匹配”的基金呢?
完成风险测评问卷后,普通投资者若想购买与自身类型不匹配的高风险等级基金,需要主动向基金募集机构提出申请哦!审核通过后,投资者将收到相关风险的特别警示。
另需注意的是,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只能购买最低风险等级(R1级)的基金,不可申请购买其他基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是指:C1型普通投资者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如何变身专业投资者?
大部分基民属于普通投资者,新规赋予了特别保护,但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的身份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流程如下:
(一)符合转化条件的普通投资者,要通过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向基金募集机构提出转化申请,同时还要向基金募集机构做出了解相应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的意思表示;
(二)基金募集机构要在收到投资者转化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投资者的转化资格进行核查;
(三)对于符合转化条件的,基金募集机构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资者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补充提交相关信息、参加投资知识或者模拟交易等测试;
(四)基金募集机构要根据以上情况,结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偏好等要素,对申请者进行谨慎评估,并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告知投资者是否同意其转化的决定以及理由。
当然,不是人人都能当技术过硬的“老司机”,向专业投资者华丽转身。谨慎判断所需基金类型,买合适的基金,既有利于整体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实现投资目标的必然要求哦!
想了解相关规定原文,请点击下方链接:
1.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612/t20161216_307922.htm
2.中基协:关于发布《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