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普及月」仲裁案例漫画(五)——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合同纠纷案
         【编者按】2022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期间,在证监会投保局指导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充分发挥第三届投资者教育委员会专业力量组织基金行业机构“以案明法、以理说投教”共同制作“基金行业在行动——仲裁案例漫画”主题投教作品,助力构建基金行业投教新格局。本期内容:变更投资标的属于基金管理人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投资者Y与基金管理人A私募基金合同纠纷案。


(本期内容由鹏华基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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